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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1-16 17:26   审核人: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总结学校近年来在职业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实践经验,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研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原则上是高等职业学校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鼓励已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并结项的成果申报。(含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成果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

3.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立德树人、专业建设、三教改革、育人模式 、管理创新、校企合作、育训并举、质量评价、综合改革和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条件 

1.成果需为校内首创或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在学校及相关领域产生一定影响。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若内容基本相同或在后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需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能够精准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系统有效的解决方案,有完整的实施过程和详实的数据支撑,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申报成果原则上须有校级及以上已结项的教研教改项目支撑,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成果需经过不少于4年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含数字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时间开始计算。

4.支持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凸显资源整合优势;鼓励联合行业企业共同申报,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5.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可包含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得仅以教材作为主要成果申报。

(二)申报人条件

1.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联合行业企业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青年教师牵头的特别优秀成果可适当放宽)。主要完成人需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个人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含参与其他部门成果),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限报1项。 

三、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1.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评选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重点奖励具有重大创新、实践成效显著、推广价值突出的成果。

2.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

1.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2026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附查重证明)。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的结项文件或结项证书。

4.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5.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校级以上奖励。

6.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版权信息页、完整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7.第1项《2026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单独成册,第2至第6项相关内容按照《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见附件2)要求汇总后单独成册。

(二)单位初评

各部门成立初评工作小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初评后签署推荐意见,对拟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填写《2026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

2.评审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成果创新性、实践性、导向性和示范性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获奖成果及等级建议。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初评工作,确保申报成果质量。要统筹兼顾不同专业、不同领域成果,挖掘特色亮点项目,充分展现学校教学改革成效。

(二)规范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附件样表和填报说明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格式规范统一。

2.纸质材料(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版材料(申请书、附件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需按“部门+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命名,打包发送至lhzyjyk@126.com;

3.各单位须在2026年1月27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亚蕾   联系电话:5983558

 

 

 教务处

2026年1月16日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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