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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河南省职业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产教融合项目的通知
2018-05-03 08:57   审核人: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河南省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基地共建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与京东集团共同签订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了《河南省职业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标准》(附件2,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并会同京东集团评审确定了项目学校(附件3)。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标准,扎实推进实施。各项目与京东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后即日启动项目建设,建设周期3个月。京东集团、河南现代教育集团、项目学校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时间安排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京东集团、河南现代教育集团应会同项目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提升可操作性,待项目验收时须全面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二、严肃财务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京东集团、河南现代教育集团及各项目学校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整收集、保存项目建设相关财务、技术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制定项目新增资产清单,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建设周期结束后,省教育厅、财政厅将适时开展建设情况检查验收。
   三、切实落实责任,强化绩效管理。建设完成后,京东集团要会同各项目学校切实履行合作协议明确的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共建实训基地的使用效益,利用企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全面提升项目学校学生、教师的专业水平。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参与,并履行好相关职责。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根据实训基地使用效率、毕业生就业状况、学生专业成绩、实训师资水平、实训基地数据流量等进行绩效评价。对违犯财经纪律、项目进展缓慢、实训基地使用效率低下的,按照《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并相应扣减以后年度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取消以后年度职业教育相关项目建设资格。项目建设过程过中,接受社会监督,监督及咨询电话:0371-69691878。
  四、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京东集团将举办河南省职业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产教融合项目说明会暨签约仪式,请各项目学校负责人及项目执行负责人按时参加。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联系人:严雯丽,13783464601。
  请各项目学校于4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信息发至邮箱sqzhuweijia@jd.com 。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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