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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的通知
2017-03-16 17:35   审核人: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的通知》(教社政〔2007854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评选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以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遵循教学规律开展教学活动,具有鲜明特色,课程建设及教师队伍管理规范,课程资源开发较为充分,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改革成果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对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2.申报课程必须是国家规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本科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专科必修课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

  3.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本科高校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专科高校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教师队伍应由3-5人组成。校级领导不担任课程负责人。

  4.获得过2011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荣誉称号的,同一课程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5.获得2011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学校资助经费没有按照1:1比例配套到位者,所在学校所有课程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6.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未按照国家要求独立设置的,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未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的,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办有本科专业、招收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的高校,学校所有课程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优秀课程的材料清单:

  1.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装定成册后,报送1套。

  3.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必须包括课程负责人)每人不少于45分钟、以光碟形式制作的现场教学录像1套。录像要清晰,音质较好,播放效果佳,能够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4.由学校财务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共同签章的学校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承诺证明1份。

  5.由学校教务处提供的近两年(20152016年)所申报课程的课程表复印件1份。

  6.由学校人事处提供的课程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证明1份。

  7.由学校组织部或人事处提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构独立设置情况证明及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复印件1份。

  8.申报表格中所显示的教学、科研(含论文)的立项、获奖、发表情况的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验后当场退回。

  三、表彰奖励

  此次评选不分配申报名额,各高校视本校实际情况推荐。对入选的课程省教育厅将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各高校要保证对入选的优秀课程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表格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经学校批准后将申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信箱:szc729@126.com。所有纸质报送材料均采用A4规格纸张。报送材料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2.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申报时间:330日—31日。

  申报地点:省教育厅思政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729房间。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庞  睿,0371-69691953;徐军保,037169691951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申报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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